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河南的要求,表彰奖励在科技创新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建设创新型河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近年来在科技创新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提出了新理论、新学说,引起该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创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处领先水平;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科技成果,为获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其水平和成就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二)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了技术跨越,支撑和引领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特别巨大,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对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特别重大。
(三)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活跃和工作在科技工作第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正派,在科技界享有很高声望。
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单位和推荐方式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实行限额推荐。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市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局、省气象局、省烟草局、省电力公司、黄委会、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等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原则上限额推荐1人。
三、推荐材料申报要求
(一)候选人须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请从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 下载), 推荐书的填写要规范、完整、准确,一式三份。
(二)候选人从事的工作或获得的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需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推荐的证明。
(三)推荐单位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意见。各省辖市要加盖市人民政府的公章,省直各推荐部门或单位要加盖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公章,于10月9日前上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彦宾 孙宪通
联系电话:0371-65991157 65991275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二O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