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条[2016]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 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推进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政策措施》(豫政办〔2016〕15号)精神,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经研究,省科技厅、财政厅拟开展“科技贷”业务,为规范管理,制定了《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