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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作处
发布日期:2021-12-27 11:00 来源: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阅读次数: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省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其他省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促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发展的合作融合;受省政府委托,负责科技人员及科技团组出国(境)日常管理;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68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