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和工信局),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科技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奋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各级科技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化程序,主动服务、履职尽责,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便利化科技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科技服务应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
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出台精准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便利化办理业务,着力提高科技服务成效,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全市广大科研人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践行“五倡导”,把疫情防控作为主战场,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奋勇攻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
二、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技术研发与推广
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我市医药企业、医疗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科研团队,成立科研攻关小组,开展新冠肺炎先进诊疗技术、疫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加强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科研成果的研究、推广、应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构筑坚强的科技防线。
三、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项目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项目单位的精准支持,对2020年上半年到期需要验收的省级以上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全程网上办理,视具体情况也可以延期验收,并做好与市、省科技部门的的联系对接。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无法按时申请的,开辟“绿色通道”对其适时开放申请。适当延长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时限,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结题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延期结题。
四、坚持推进全流程互联网办公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早启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利用互联网手段合理安排好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材料编制、申报指导等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加快推进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预算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继续按照《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政策操作指引》(豫科〔2017〕170号)要求,在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上在线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填报截止时间较往年推迟至2020年4月30日,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科技型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积极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居民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五、引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优化服务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技处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财政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各类孵化载体要及时掌握在孵企业研发生产情况和服务需求,组织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办公运营与生产困难。
六、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支持力度。对具备一定条件且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医疗单位和高等院校,市科技局将有针对性的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申报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和省各类科技人才计划时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支持。
七、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开展科技服务
动员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充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电话、微信、微博等手段,通过建立微信群、开通网络直播、开展视频培训、搭建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有效开展线上、非接触式、精准化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受援对象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疫病防控期间本地科技需求的收集、整理、发布,并及时与科技特派员进行对接。
八、要及时总结报告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技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服务先进典型和事迹,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激发斗志、增强信心,并及时向市科技局办公室报送。
联系电话:0377—63165555 电子邮箱:nyskjjbgs@188.com
特此通知。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