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服务的通知
鹤科〔2020〕3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科技型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共渡难关,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化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对疫情、服务科技型企业的重要性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出台精准服务措施,支持科技企业便利化办理业务,有序引导广大科技型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科技型企业渡过难关。
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便利化
按照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信息系统服务平台等,合理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施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三、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对生产加工疫情防控物资的科技型企业,符合鹤壁市“科技贷”条件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四、降低在孵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载体,在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运行补贴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企业,实施“无纸化”认定登记流程,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进行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六、优化完善科技项目管理
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科技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技项目,可以延期结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以网上系统或电子版提交资料进行,纸质材料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七、持续做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
为正常开展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在线指导各县区和省高新区开展科技统计工作,确保科技统计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
八、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支持力度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调研和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支持力度,在服务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推荐和报送上级科技管理部门。
九、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方式
充分发挥鹤壁科技大市场线上服务平台作用,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项目申报、政策咨询、专项需求对接等方面进行优先服务。
十、加强对科技型企业抗击疫情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省高新区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加大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持续激发科技型企业斗志、增强科技型企业信心。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