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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科技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服务企业: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疫防指办【2020】24号)要求,我市科技服务企业要在2月24日复工复产,为确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类型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是国家在疫情特定阶段制定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不折不扣把政策落实贯彻到位,既要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又要保障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请在20日前加入安阳市科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群)负责,认真学习市防疫指挥部24号文件要求,加强行业监管,制定细致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到位,严格掌控工作进程。
  二、严格把控复工复产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附件2)确定科技服务企业,范围内企业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范围外的严禁擅自复工复产。按照此统计分类,我市各家众创空间、孵化器、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科技出版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均属复工复产范围,详情请自行查询。如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是另外一家公司的子公司,则只能是该公司复工复产,其母公司不在复工范围内的不得擅自复工复产。
  三、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复工复产科技服务企业每日填报《企业每日用工情况统计表》,掌握企业人员情况。为在疫情期间方便企业填报,市科技局制定了网上填报页面,请各获准复工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报,并务必于每日上午9点之前填报完毕,市科技局将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各县区企业填报情况在“安阳市科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群”中反馈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人:谢利军  13569015418

  附件1、《关于印发安阳市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疫防指办【2020】24号)
  附件2、《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

安阳市科技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