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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洛市科〔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科技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洛政〔2020〕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应对疫情影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1.实施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专项。启动市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技术攻关专项,围绕新冠肺炎防控和监测体系研究方向,支持“新冠肺炎防控和监测体系研究”等专项课题研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支持承担单位加快课题研究并及早取得突破性成果,应用于疫情防控第一线。
  2.广泛征集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根据国家、省应急科技攻关部署,结合洛阳优势和基础,在快速诊断试剂、中西医结合预防、临床医疗研究、防护产品及装备等方向,通过“洛阳科技信息网”(http://www.lysti.gov.cn)、“洛阳科技中介超市”(www.lykjzjcs.com)和“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全社会征集研究课题和有关意见建议,针对疫情批次安排市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技术攻关项目。
  咨询科室:社会发展科      电话:63926665
  二、鼓励孵化载体减免在孵企业租金
  3.完善孵化载体备案评价体系。鼓励孵化载体采取减免在孵企业租金、服务费等措施,减小科技型企业发展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将租金、服务费减免等情况纳入市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备案优先条件,符合省级及以上备案条件的优先推荐。
  4.调整孵化载体考评指标体系。将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减免在孵企业租金、服务费等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创新创业载体考核评价加分项目,成绩优秀的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
  咨询科室:高新技术科      电话:63910557
  三、实施疫情防控创新券支持专项
  5.实施科技创新券专项支持计划。在2020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中增加疫情防控专项,支持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围绕疫情防控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检验检测服务、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补贴。
  6.推行使用电子创新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创新需求,通过“洛阳科技中介超市”(www.lykjzjcs.com)上的“申报服务栏”进行网上申领科技创新券,实现创新券申领“电子化”、审核“线上化”。
  咨询科室:行政审批科      电话:63910358
  四、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
  7.开发科技型企业“信用贷”产品。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科技贷”合作银行开辟“科技贷”绿色通道,实施双A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民生保障等领域企业优先审批放贷,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8.加强科技信贷服务。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关键作用,引导合作银行网上办理企业贷款、续贷手续,必备纸质材料可在企业复工复产后补交,缩短“科技贷”产品审核周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经营可持续、有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增信授信、贷款展期、应急转贷及配套金融服务。
  咨询科室:行政审批科      电话:63910358
  五、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9.支持企业开展“三新”认定。企业需要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项目备案的,由县(市、区)、管委会科技部门统一受理,采取快递邮件等形式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提交。
  10.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对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的企业,优先支持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
  咨询科室:资源平台科      电话:63960866
  六、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1.优化合同登记流程。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单位,可登录“洛阳市技术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到疫情结束后提交,各县(市、区)、管委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为企业提供电子版认定登记证明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12.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先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围绕疫情防控防治加快技术转移转化,对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给予技术吸纳方交易金额5%、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技术输出方交易金额1%、最高10万元奖励。
  咨询科室: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      电话:63935441
  七、便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13.企业评价全程网上办理。县(市、区)、管委会科技部门采取“非接触”服务,利用网络、电话等信息传输方式,组织辖区内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上传评价资料,市科技局全程在线审核、推荐,为企业评价提供迅捷高效服务。
  咨询科室:高新技术科      电话:63910557
  八、优化科技政务服务
  14.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统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等服务事项,均采取线上受理、线上办理、线上服务,全流程“无纸化”“零跑动”。
  15.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对积极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为疫情防控防治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纳入信用良好记录,在科研项目资助、项目过程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待。企业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延误,经报备审核后,不纳入失信记录。
  16.强化市县联动。鼓励县(市、区)、管委会科技部门研究制定服务本辖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县联动,全力应对疫情影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聚力加力。
  17.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科技局通过“洛阳科技信息网”(http://www.lysti.gov.cn)、“洛阳科技中介超市”(www.lykjzjcs.com)和“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防控疫情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与服务信息。依托“洛阳科技中介超市”(www.lykjzjcs.com),完善科技资讯和业务功能模块,逐步实现科技政策信息“一键咨询”、创新服务业务“一网办理”。
  咨询科室:体系规划科      电话:63926936

  本通知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个月。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