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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汴科文〔2020〕10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转型,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开封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二十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全力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转型,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扎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支撑。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关键技术,重点在预防控制和临床诊断、治疗技术研究,以及疫情监测设备、防护产品及装备、快速诊断试剂及相关药物研发、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开展联合应急科研攻关,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二、推行涉企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以网上系统或电子版提交资料进行,纸质材料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提交。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便利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信息系统服务平台、科技文献服务平台等,合理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施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提交。 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企业,实施“无纸化”认定登记流程,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进行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
  三、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加强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各类孵化载体要及时掌握在孵企业研发生产情况和服务需求,组织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办公运营与生产困难。鼓励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适当减免在孵企业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以及物业费、服务费。对国有孵化载体未落实该政策措施的,取消年度优秀等级考核评价资格。对在疫情防控中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孵化载体,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载体。
  四、择优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现场或视频路演”等方式择优遴选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赛,优先支持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应对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参赛能力。
  五、持续推进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在线服务企业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预算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上在线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填报截止时间较往年推迟至2020年4月30日。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科技型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可适当提高一个补助限额档次,最高可给予400万元后补助。
  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帮助科技型企业实现河南省“科技贷”业务申请、备案及确认全程网络办理。加快推进实施开封市科技贷款业务,为疫情防控期间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七、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支持力度。对具备一定条件且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型企业,有针对性的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团队,支持其申报市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
  八、对有重大贡献科技型企业纳入科研信用良好记录。对积极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为疫情防控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纳入科研信用良好记录,在科研项目资助、项目过程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待。企业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结题验收、年度绩效评价等延误,不纳入失信记录。
  九、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方式。通过“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和“开封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微信公众号,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科技型企业在科技项目申报、政策咨询、专项需求对接等方面进行便捷服务。对企业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在服务疫情防控的同时,支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并及时推荐和报送上级科技管理部门。
  十、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科技型企业抗击疫情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加大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持续激发科技型企业斗志、增强科技型企业信心。加强市县(区)联动,鼓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制订服务本地科技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上下联动,全力防控疫情、服务科技型企业,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