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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0-04-14 10:39来源:新乡市科技局 阅读次数:

   近日,新乡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新乡自创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更大地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该文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当前自创区建设的卡脖子问题,共推出八条政策:
   一是聚焦新乡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够壮大问题,一方面对已认定高企给予扶持,以助推企业快速成长为支柱企业和龙头企业;另一方面以强化高企后备队伍为目标,制订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励政策,推进更多科技小企业成为具备一定规模的高企。
   二是聚焦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制度,以开展贴息补助的方式,一方面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励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更好贷款机会;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针对新乡市高水平创新人才尤其是本地创新人才数量较少问题,一方面支持“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工作,对在新的中原学者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培育两院院士;另一方面对照河南省“千人计划”,对中原学者、中原创新领军、创业领军、产业创新领军等人才给予奖励,激发企事业单位人才培育的积极性。
   四是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难问题,采用“区先行奖补、市财政后补贴”方式,鼓励新乡高新区和各辐射区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 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开展适合本地区的人才贡献奖补工作,加大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吸引力。
   五是聚焦所引进的域外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慢问题,根据产业研究院对法人性质的特殊要求明确了落地方式,对拟注册为“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核定编制、不定级别”事业单位的,明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登记管理;对“需要人员编制”的,明确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办理。
   六是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设立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专项奖励资金,采用奖励激励的方式,助推在新高校学习先进经验,推进改革工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七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单一问题,制订后续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采用技术入股创办企业的方式,在新乡市转化科技成果。
   八是支持自创区先行先试,建立容错机制,旨在激发一区四园改革创新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