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
豫科〔2016〕15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2016年8月19日
豫科〔2016〕15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