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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8 14:11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96号)等有关规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管厅长为组长,人事、纪检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事处具体负责做好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招聘5名;

  2.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招聘1名。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enan.gov.cn)、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网站(http://www.hnsti.cn)、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scchn.cn)、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应聘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0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8月22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8月26日9:00- 17: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4: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7.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详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面试。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人事处 0371-86590676、65907917;省科技厅纪检监察0371-6595690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6。

  附件1.《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

  2.《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单位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