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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9 18:09来源:基础研究处 阅读次数:

豫科﹝2020﹞1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141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科学基金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报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7个领域。

  (三)申报名额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2021年度申报名额根据各依托单位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报及立项情况确定,具体申报名额已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请自行登录查看。

  1.非国家基金依托单位和没有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本次不能申报;

  2.为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各增加5个申报名额,不占相关依托单位的总申报名额(申请书首页需同时标注依托单位名称)。

  二、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在线打印,并签章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按照申请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三、申报时间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17:30(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关闭)。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各依托单位推荐项目需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3天。

  纸质材料(含附件)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交与纸质材料完全对应的电子版(仅限PDF格式)。请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0年10月23日17:30前将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光盘)、公示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示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杰青项目拟实行现场答辩、优青项目拟提交视频汇报材料并进行电话答辩。答辩人必须是申请者本人,不按时到场答辩(杰青项目),或不按时提交视频汇报材料并进行电话答辩的(优青项目),视为弃权。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秦颖男 0371-86535337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丁军峰 0371-65802522

  (二)材料受理

  地 点:郑州市政六街32号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 208房间(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联系人:李军玉 0371-65856329

  (三)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附件:1.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2.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名单

             3.院士推荐表

             4.项目申请书(模板)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