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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10号提案和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8 10:50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10号提案

提案者:李艳玲

案   由:关于支持新乡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提案

  2018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9月,科技部制定印发了《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50号),指出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发展,抢占农业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和引领性作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连片带动乡村振兴。到2025年,在全国布局建设30个左右的国家农高区。

  新乡市区位优势明显,科教优势突出,农业基础雄厚,优质农产品极为丰富,农业科技实力显著。中国农科院作科所、植保所、环发所、灌溉所、信息所等6个研究所、90多个课题组入驻新乡基地,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转化。新乡基地开展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作物育种”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农科院创新工程等科研项目300多项。常年有科研人员300多名、硕士博士研究生200多名活跃在新乡基地科研及成果转化的一线,近年来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有10多项,获省部级奖励的达100多项,培育出国家首个转Bt基因、抗黄萎病棉花品种等,“矮败小麦及其高效育种方法的创建与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其中,新乡县是郑新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节点,农业区域位置典型,交通四通八达,是新乡市唯一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和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中国农科院万亩试验基地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紧邻新乡县,拥有中国氮肥(心连心)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水肥一体化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在交通区位、主导产业、科研资源及政策环境上拥有着明显的优势。全县现有种子企业19家,近年来通过省级及以上新品种审定近50个,获得新品种保护权20多项。2018年,新乡市委市政府确定支持新乡县开展农高区创建工作。目前,按照农高区申报要求,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旨在通过农高区创建,进一步培育创新载体,吸引人才、集聚资源,化解农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为全面开展我省农高区创建工作,支持推动新乡市开展国家农高区创建,培育国家农高区后备队伍,特建议如下:

  一、全面开展我省农高区创建工作,多维度制定农高区建设政策体系

  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我省农高区创建工作。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创新保障机制,营造农高区发展的良好环境。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出台创新、产业化发展等系列政策,多维度制定农高区建设政策体系,形成促进高新技术引进示范和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孵化的政策体系。配备专门的建设机构和具有一级财政的区政一体化管理机构。鼓励市县级地方结合实际,加大对示范区建设和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二、支持推动新乡市开展国家农高区创建

  我省作为粮食大省、农业大省,还没有一家农高区。当前,以新乡县为核心的新乡市具备争创农高区的优势条件,建议省政府支持以新乡县为核心、新乡市为主体,积极开展国家级农高区创建工作,在战略咨询、建设规划和组织申报上给予全力支持,开展对新乡市的调研工作,协调推进新乡市创建国家农高区工作。

  三、加强国家农高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农高区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强农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农高区队伍建设出人才、引得来、用得上、留得住。首先要在人员编制上要向农业部门倾斜,适度增加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建设一支强大的农业科技队伍。其次应进一步改革职称评聘制度,对紧缺岗位且业绩能力突出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聘任职数限制;对有特殊贡献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重奖激励。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10号提案的答复

李艳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乡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提案 ”的省政协第1230510号提案收悉,该提案中所提问题真实准确,对策建议务实可行,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结合省科技厅职能和工作实际,现针对“全面开展我省农高区创建工作,多维度制定农高区建设政策体系;支持推动新乡市开展国家农高区创建;加强国家农高区人才队伍建设。”等建议,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50号)要求,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作为国家农高区后备队伍,我省现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4家,另外还有省级农业科技园区63家,农业科技园区规模与数量已均居全国前列,园区在创新平台集聚、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人才的智力发挥等方面成效显著,逐步形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三级联动、梯次发展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

  2016年科技部提出了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农高区”)的思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科技部制定了《科技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30家左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各省指标控制在1个。方案发布后,周口市在规划布局定位、科技创新能力、地方政府支持等方面积极谋划和推进,成立了农高区创建领导组,农高区战略规划和发展规划稿已经完成,省科技厅、周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与科技部进行多次对接会商。2019年底,按照《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农函〔2019〕75号)要求,已正式向科技部推荐周口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新乡市新乡县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作物种业强县,在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基础配套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同时又是郑新深度融合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战略的叠加区域,但由于科技部在农高区布局建设方面有名额限制,建议新乡市按照农高区标准进行建设,以此为契机推动新乡市农业高新技术集聚发展。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向科技部争取增加创建指标,待科技部再分配给河南创建指标时,我们将优先考虑推荐新乡市申报。

2020年7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86507522

联 系 人:李锦辉

邮政编码:45000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