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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67号提案和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8 11:10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67号提案

提案者:民革河南省委

案   由:关于培育独角兽企业助推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独角兽企业”具有颠覆性、自成长等特点,是新经济领域最具创新能力的代名词,是某个行业、领域快速发展的佼佼者,是税收和就业的重要贡献者。独角兽企业作为新经济崛起的重要催化剂,其涵盖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元素,能为传统产业赋能升级,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报告显示:全球共有494家独角兽企业,其中206家是中国企业,且62.6%集中在北京和上海。目前河南还无一家独角兽企业,但上榜企业创始人是河南籍的不在少数。

  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我省客观现实及经济新旧动能转换需求,建议抓紧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以确保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河南培育独角兽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政策引导扶持目标不聚焦。我省新业态引导扶持政策普惠性特征明显,因企施策,一对一的精准性扶持较为欠缺,人人均等“撒胡椒面式”的政策对潜在的独角兽企业引导和扶持的针对性和目标性不强。

  2.产业引导基金靶向偏移。政府类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流向传统重资产行业,对金融科技、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率、渗透率低,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创投基金的高效引导带动作用。

  3.双创理念保守,大部分创业团队低定位、小战略。独角兽企业成长,需要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坚定的金融支持。但目前我省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政策创新方式和力度上均相对保守,对于轻资产的新业态没有形成像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那样相对开放、宽松的有效措施,新业态企业普遍存在债券融资路径窄、融资成本高等现象。初创型企业创始团队个人资产抵押举债为公司输血现象较为普遍,导致这些企业定位低、战略小,客观上限制了企业实现争创行业领先的远大目标。

  4.人才引进难、引进贵。独角兽企业的发展既离不开国内外知名学府和研究团队中那些高学历、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也离不开学历不高但从业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过硬的实干型人才。但目前我省这类人才相对北京、上海等城市而言,数量和质量上差距较远。再加上随着河南省主要城市生活成本增高,企业人才引进付出的人工成本和生活配套指数也不断增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潜在压力大。

  5.河南籍企业总部外地化。河南土生土长的一大批企业,随着规模扩大和空间需要,基于融资、人才、行业、环境等因素,外迁北上广深,并将原企业装入新总部甚至注销,造成了大量本土优秀企业流失。

  二、对策建议

  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我省大力培育打造一批“独角兽企业”,让优秀企业家尤其是河南籍企业家留在或回到河南创业兴业。

  (一)学习先进区域成功经验。对标北上广深粤浙渝,出台《建设河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从创新环境、发展路径、人才体系、扶持政策等方面,对“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培养企业”等进行系统分析,开展“精准靶向治疗”。

  (二)设置高效的培育管理机制。一是成立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厅局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联席办公。筛选和甄别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业态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在其关键节点给予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专项扶持。二是为培育对象企业配置“联络协调人”,一对一专属服务。在企业各项证照办理、申请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参与全国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评比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定期开展企业发展座谈、培育绩效回顾活动,列明企业发展中各类问题清单,即时交办。

  (三)设置多层次多元化培育扶持体系。集中优势力量,成立一支囊括理论和实践的专家服务团队,构建河南新经济企业培育扶持体系,针对不同层次的培育企业提供全方位辅导和服务。培育兼具创业和投资双重思维的创投型企业家。

  (四)打造独角兽企业培育专项融资机制。一是设立金融科技、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行业或区域子基金,不断扩大我省科创企业投资规模。二是成立河南省独角兽股权投资基金。设置纯股权、股转债、约定回购等多种进入模式和退出机制,既能为创始团队锁定股份,又能降低基金投资风险。三是设立政策性风险资金池,由政府和银行一起为培育企业提供“独角兽培育贷”、“独角兽周转贷”等债权类融资,给轻资产准独角兽企业赋能助力。

  (五)开展“引凤回巢,促企回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对“从河南走出去”和“河南籍创始人”的优秀企业进行摸排,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引凤回巢”措施,明确各层次甚至各企业具体联络负责人,提供优厚的政策措施和宽松的回乡环境,争取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吸引一批企业总部回迁,同时再培育打造一批,让河南省独角兽企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6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河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培育独角兽企业助推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持续实施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高企首次认定奖补等政策,落实高企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创新引领企业培育发展,形成了100家创新龙头企业引领、4782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撑、847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但是目前我省仍然面临企业创新能力后劲不足,高企总量偏少的问题,营收超百亿元的高企仅有12家,没有“独角兽”企业。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

  一、完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独角兽”(培育)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支持“独角兽”等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的奖励支持力度。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按照“培优树标、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遴选100家综合实力强、行业地位突出的创新龙头企业,100家发展速度快、成长性好的“瞪羚”企业,并以此为基础挖掘培育3-5家左右的“独角兽”苗子企业。

  二、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培育服务力度。实施“千人万企”行动,组建一支创新型企业培训服务队伍,采取培训导师牵头、政策辅导员协同的方式,按照“分包地市、分片负责、覆盖全省”的原则,为全省创新型企业提供精准化培训服务。加大对“独角兽”苗子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企业创新发展个性化需求提供上门定制服务。

  三、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金融服务力度。以创新型企业为重点,遴选建设科技金融企业备选库并定期推送至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集成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科技贷”业务等对入库企业给予连续性资金扶持。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尚未组织重新认定、评价入库前,可按上年度的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对拟挂牌上市创新型企业提供分类指导,支持其上市和挂牌融资。

  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对企业加强服务指导。鼓励各地、各部门针对创新型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成效宣传和总结表彰,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2020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65908073

联 系 人:刘晓永

邮政编码:45000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