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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07号提案和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8 11:17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07号提案

提案者:刘英锋

案   由:关于加快培育我省创新型企业的提案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型企业是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羊,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制定出台了一批有效举措,推动我省创新型企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再创历史新高,突破1400家,总量达到4750家以上;备案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474家,总量位居全国第五位,中部地区首位;培育中铁装备、宇通客车、中信重工等100家创新龙头企业,初步形成了创新龙头企业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助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但是,我省创新型企业总体规模仍然较小,与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2018年河南省企业创新调查年鉴》,我省开展创新活动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仅为3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24位、中部六省第5位。此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刚刚突破2%,仅位居全国第16位,中部六省第5位,仅相当于湖北省的60%、湖南省的70%。

  综合分析企业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四个不”:一是意识不强,不愿创新。一些企业尚没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没有认识到抓创新发展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途径。二是风险太大,不敢创新。一些企业认为创新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创新过程中存在着失败风险,从而对创新畏首畏尾,浅尝辄止。三是能力不足,不会创新。一些企业缺乏创新人才、平台和成果的支撑,创新能力比较弱。创新调查发现,人才缺乏和人才流失在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类因素中占比最高(25.7%),已成为制约企业创新的最主要因素。四是环境不优,不能创新。全社会合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创新政策执行上还存在把关过严、限制过紧的现象,导致创新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为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借鉴河北、广东经验,将培育创新型企业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各地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反映创新型企业发展情况的指标纳入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创新型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一方面,要用好现有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精准服务,开展跟踪问效,不断扩大企业创新政策覆盖面,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一系列创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另一方面,要在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的基础上,新研究制定一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着力形成税收优惠、资金奖补、项目实施、平台搭建、金融支持、人才引进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支持体系。例如在人才引进上,为创新型企业引进人才申报职称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落户手续,给予一定住房补贴;在金融支持上,探索建立创新型企业“白名单”,银行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通过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供绿色审查审批通道等方式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在产品推广上,完善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创新型企业产品实施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示范政策。

  三、进一步营造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方面,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学习借鉴深圳先进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和企业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干预。另一方面,要做好过程服务和管理,建立完善省市县联动、多部门联通的企业信用体系,对于在创新活动中骗取财政资金、提供虚假材料等企业失信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处理,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07号提案的答复

刘英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我省创新型企业的提案”收悉,经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我省制造业转型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科技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持续实施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高企首次认定奖补等政策,落实高企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创新引领企业培育发展,形成了100家创新龙头企业引领、4782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撑、847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企业发展支持合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鼓励各地政府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工作体系,强化经费保障,积极推动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将万家法人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等纳入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将创新型企业培育情况作为对各地的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向各地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政府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当地考核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二、注重政策引导,解决企业发展突出问题。在首次认定奖补、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探索更全面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打造税收优惠、资金奖补、项目实施、平台搭建、金融支持、人才引进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支持体系。用足用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一系列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三、落实“放管服”,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畅通创新型企业申报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服务指导,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宽松申报环境。鼓励各地、各部门针对创新型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成效宣传和总结表彰,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大政策宣讲培训力度,实施“千人万企”行动,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在线培训、重点辅导、咨询答疑等,面向企业宣传解读相关支持政策,为全省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化培训服务。

  四、完善培育机制,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规模。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夯实创新型企业发展基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壮大创新型企业发展核心骨干力量;大力培育创新“双百”企业,带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突破12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000家,筛选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各100家,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引进一批 “独角兽”(培育)企业,打造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65908073

联 系 人:刘晓永

邮政编码:45000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