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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33号提案和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8 15:36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33号提案

提案者:李富生

案   由: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贷款产品不断丰富,形成了担保抵押贷款、科技贷、专利贷、信用贷、应收账款抵押贷等众多产品,有效缓解了企业贷款难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少企业反映贷款难、融资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少、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难以融到企业发展所需资金。这类企业占地面积小,固定资产投资少,但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在按照银行的贷款条件实施第一次融资后,再次需要贷款时,由于缺少新的抵押物或找到合适的担保,很难实现再次融资贷款,致使企业难以快速发展壮大。

  二是新设立的轻资产成长型高科技企业短期内难以融资。这类轻资产型企业,科技含量高,研发能力强,企业规模小,在企业设立初期,没有征地建厂房,没有固定资产。虽然银行有科技贷、专利贷、信用贷等融资产品,但由于企业研发、申请专利等需要一定周期,而这类企业在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又不符合科技贷、专利贷、信用贷设定的必要条件,致使这类企业在最需要融资的阶段,难以从商业银行贷到资金。

  三是各种手续不完备的企业融资困难。为加快企业建设进度,在具体推进项目中,一般是边建设边办理各种手续。对投资规模大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但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还未办理完毕,这类企业难以从银行融到资金。

  四是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产品门槛高。该产品主要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问题,但应收账款主要指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政府等单位的应收账款,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之间很难适用这一产品。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商业银行开发新产品,或放宽贷款时的限制性要求,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贷款需求。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扩大担保范畴。不能仅仅以不动产证、土地证作为企业担保贷款的必要条件。有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证和土地证,但其固定资产是真实存在的,建议通过第三方对未办证件的固定资产评估后,作为抵押担保的重要依据。对于一些已完成部分建设项目的企业,建议商业银行把已完成部分评估后作为抵押物予以办理贷款。

  二是设立公司投资人信用贷产品。对于轻资产高科技公司,建议银行对其投资人信用作出评估,以投资人的信用来设立新的信用贷产品,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少、科研创新能力强的新设公司贷款需求。

  三是放宽应收账款抵押产品条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应一视同仁的对待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的信用。对于民营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建议列入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产品范畴,以更好地解决民营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四是适当放宽贷款所设定的各种手续。企业建设中的各种手续办理繁琐、周期较长,建议适当放宽手续的必备条件。比如贷款时对土地证的要求,建议银行不仅仅以取得土地证为依据,如果企业已办理征地手续,且具有土地征收协议,在已经取得土地实际所有权后可视为取得土地证。

  五是加大科技型风险投资基金的培育力度。当前,河南省内仅郑州成立有部分科技型风险投资基金,基本没有走到下面地市一级,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或投入专项科技资金支持,引导政府投资平台、投资公司发起或参股成立科技型风险投资基金,对于轻资产、重研发、高投入的科技企业给予支持。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33号提案的答复

李富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固定资产少、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难以融到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新设立的轻资产成长型高科技企业短期内难以融资;各种手续不完备的企业融资困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产品门槛高”等问题切中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害。在“扩大担保范畴、设立公司投资人信用贷产品、放宽应收账款抵押产品条件、适当放宽贷款所设定的各种手续、加大科技型风险投资基金的培育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贷”业务开展情况

  近几年,我厅积极探索、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联合省财政厅开展了“科技贷”业务,要求银行的贷款对象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物资产抵押不超过贷款额的30%,利率不超过5.6%,政府对其出现的损失进行30%——60%的补偿。“科技贷”让更多的科技企业用更少的实物资产,甚至不用实物资产就获得了便宜贷款。同时,指导郑州、焦作、洛阳、新乡高新区、鹤壁、濮阳等地市开展“郑科贷”、“科技贷”、“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准信用贷款进行损失补偿的工作(以下统称“科技贷”业务)。

  截至2019年底,河南省“科技贷”业务通过11家合作银行向488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25.56亿元贷款(含地市层面主导开展的“科技贷”业务);全省科技信贷累计放款企业717家(次),贷款额33.48亿元。其中,2019年河南省省级层面主导的“科技贷”业务总计放款12.11亿元,较上年增长157%,是2017年的近6倍,占近三年贷款总额的60%左右。从地区分布来看,各地市“科技贷”业务普遍开展起来,实现全省18个地市全覆盖;从贷款企业规模来看,在获得贷款支持的235家(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中,97.8%为中小型企业;从抵押情况来看,平均实物资产抵质押比例为23.89%,比上年下降了22.5%,有70家企业获得无实物资产抵押贷款,占总数的27.13%;从贷款利率来看,平均贷款利率为5.41%,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35%,成功实现了“一增两降”的政策目标。单个企业最高获得贷款2000万,有70笔贷款是无实物资产抵押的信用贷款。

  2017至2019年,共有14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技贷”业务第一次与银行建立了信贷关系。与此同时,“科技贷”会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可不受企业实物资产限制,逐步增加企业信贷额度。2019年,续贷企业平均销售收入增长20%,“科技贷”业务贷款额平均增长29%,“科技贷”在减轻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同时,正在逐步满足企业“融资长”的需求。

  “科技贷”业务开展3年来,不仅让更多的科技企业用更少的实物资产或不用实物资产抵押就获得了贷款,而且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获得该业务连续贷款支持的企业年均销售收入增幅不断扩大,科技创新成果突出,较好地提升了科技创新对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与此同时,“科技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发展质量也逐步转变了合作银行对科技信贷的原有认识,增强了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信心。在“科技贷”业务的持续支持下,一批科技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变强。众智软件、涧光石化已申报IPO;万里交通、富耐克超硬材料、焦作科瑞森等已通过河南省证监局上市辅导;万杰智能、科丰新材料、四达电力、瑞示电子、恒利来、煤科院耐磨技术等高端制造企业技术持续迭代升级,收入连年增长;沃特节能、华夏碧水环保、知合环保等节能环保企业收入连年翻番;明仁医药、华荣生物、赛诺特等生物医药企业产品远销海内外;众智软件、金盾信息、山谷网安、信安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快速发展;紫光物联、莲菜网、中业科技等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崭露头角。

  二、适当放宽贷款所设定的各种手续

  一是2020年3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补充调整的通知》,增加了科技企业资质到期后,审核期内正常办理贷款业务,放宽单一实物资产抵质押比例限制,提高纯信用贷款损失补偿比例,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激发合作银行和科技企业积极性的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慢问题。除涉及损失补偿比例确定事项须提交必要证明材料外,其他业务办理一律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企业营业(销售)收入以有税务行政部门参与的信息系统中数据为准。

  二是出台了疫情期间特殊措施。疫情期间,“科技贷”全线上办理,实行“即报即审、容缺办理”,申请和备案资料可不加盖公章。设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对我省抗疫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三、设立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联合地市设立子基金

  为引导地市和社会资本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轻资产、重研发、高投入的科技企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24号),联合郑州市、国控基金设立首期规模3亿元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河南省国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母基金参与设立子基金的方式,主要支持各级各类财政科技计划和其他社会资本支持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产品、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及军民融合项目转化,旨在引导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我省的转移转化。

  截至2019年末,转化基金通过对申报子基金管理人的严格筛选,已决策设立河南高创裕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新乡高新海田嵩新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河南高创正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三门峡国控经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洛阳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六支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6.075亿元,其中转化基金认缴出资1.63亿元,实现了近4倍的放大效应。同时,转化基金将优先支持安阳市及其所属区县设立子基金,支持当地科技企业发展。

  截至2019年末,子基金已经投资了11家企业,投资总额1.8026亿元,已决策未投资1家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新材料、新能源等河南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意见,下一步我们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金融局、银保监局,协调银行逐步扩大担保范畴、设立公司投资人信用贷产品、放宽应收账款抵押产品条件、适当放宽贷款所设定的各种手续等工作。

  二是提高对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的损失补偿比例,引导“科技贷”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同时,积极引导银行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65942081

联 系 人:王 娜

邮政编码:45000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