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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55号提案和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8 15:43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55号提案

提案者:庞国华

案   由:关于持续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提案

  河南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产业基础相对薄弱,面临中部崛起及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迅速推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制约。产业结构方面,大部分企业集中在生产制造加工领域,而前端技术研发设计与后端配套服务运营领域相对薄弱;存在资源重化工业比重大、技术相对落后、产销衔接不畅等问题。企业自身方面,自主创新能力差、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竞争能力弱登现象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品牌意识差、融资难度大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结合自身情况妥善解决。同事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加强关注和支持,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为我省更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建议:

  1.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拓宽项目征集渠道,通过初步认定、严格审核,优选一批真正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和项目,有方向的加大引进、培育、壮大力度。

  2. 借鉴“中关村模式”,加强科技金融政策和服务力度,引进独立法人资质的金融机构,将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难题。持续从税收、人事、用地等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并扩大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和积极性。

  3. 从本省高科技产业保护和提供市场角度出发,大力扶持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成果的商业化、产业化,从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

  4. 按照“用事业留人,用良好环境留人”的要求,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优化人才环境。例如在政策制定、职称评审、评先选优时,重点考虑科技工作者;优化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为高素质人才提供良好环境。

  综上所述,希望政府部门能统筹考虑,出台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服务功能,从规划、政策、项目、服务四方面入手,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营造一个市场化、开放性、法制化和高效率的综合环境,吸引或培育更多真正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带动经济发展,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动力。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55号提案的答复

庞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汇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从规划、政策、项目、服务四方面入手,培育扶持创新型企业,持续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十分中肯,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近年来,全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通过出台政策措施、加强服务指导、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等方式,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撑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9年,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400家以上,继续保持40%以上的高速增长态势,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782家。全省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14.7%,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6.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1%。一是制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豫政办〔2017〕86号)、《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豫科〔2018〕74号)、《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豫科〔2018〕17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豫科〔2020〕20号)等政策文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作用,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特别在疫情期间,为全力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拨付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补资金2.5亿元,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近三年连续开展了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省市两级按企业自身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奖补,2019年全省享受研发后补助的企业达2808家。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涉企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减免税额超110亿元。二是持续推进“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组织编制高新技术企业培训教材,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深入推进“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联合组成政策培训宣讲团,组织专家赴各省辖市、国家高新区、重点县区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创新政策进行政策宣讲培训,开展“一站式”服务,仅2019年就有4200余家企业、7000余名人员参加。三是着力营造高新技术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每年安排部署3批高企申报工作,重点抓好申报环节“放管服”改革,针对企业申报中存在的工作流程长、审核要点多、渠道不通畅等问题,积极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沟通协商,取消了需要三部门盖章的审查情况表,将审核要点由19项简化为9项,将申报材料精简为1套,着力营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吸纳。将继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实施创新型企业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型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金融服务力度,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是制定出台《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创新“双百”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持续实施创新型企业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二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市各类科研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深入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其中 “十”层级创新引领专项重点依托创新龙头企业实施,“百”层级创新示范专项重点依托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实施,“千”层级创新应用专项重点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三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于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研人员,在申报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省级各类人才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适时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不断完善面向优秀人才的职称评价机制,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四是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金融服务力度。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遴选建设科技金融企业备选库并定期推送至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集成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科技贷”业务等对入库企业给予连续性资金扶持。五是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时,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审因素和权重。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

2020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65908396

联 系 人:刘晓永

邮政编码:45000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