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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1079号提案和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8 15:51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1079号提案

提案者:秦奋

案   由:关于加强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的提案

  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监测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科学数据是国家科技创新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战略资源。为加强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使用,国家出台了《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国家组建了20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北京、上海、广东、湖北等10多个省市先后出台了省(市)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我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充分发挥第一生产力作用的主要体现,大数据时代,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资源就是科学数据,因此,推进科学数据管理和共享服务非常有意义且十分必要,为了更好地加强我省科学数据管理,提高科学数据的共享服务效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我省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我省科学数据管理与使用提供政策保障。我省科学数据实施方案是加强我省科学数据管理和共享应用的纲领性文件,既要考虑管理好科学数据,更要为更好地共享使用科学数据提供制度保障。因此,要尽快出台这份文件

  二、建立一批科学数据管理管理与共享服务平台,为科学数据采集、管理、共享服务提供支撑。一是要建立省级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该平台要具有较强管理功能,为省政府及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服务,为省级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提供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撑,为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提供门户。二是在有条件的省市政府部门、高校、科研单位、优质企业建立省级科学数据中心,具体负责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工作。三是将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根据科学数据中心建设绩效,适当给予奖励或激励经费。

  三、建立我省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人才队伍,抢占科学数据共享的制高点。一是建立我省科学数据管理共享服务专家委员会,让顶级专家为我省科学数据共享出谋划策。二是建立一批专职从事科学数据管理共享服务的专门人才队伍,创新目前的考核办法,让从事的科学数据服务工作人员在职称、待遇上给予政策支持,让这批人能安心从事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工作。三是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与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的专业方向,为我省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持续提供人才,让我省科学数据管理共享服务在高水平上发展。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1079号提案的答复

秦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的提案》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我国的科学数据工作,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为我国科学数据的工作确定了行动纲领,也突出了当前大科学、大数据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科学数据管理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视,对进一步提升我国科学数据工作水平,发挥国家财政投入产出效益,提高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支撑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河南省高度重视我省科学数据工作,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要求提出我省跟进落实计划。按照省委深改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省科技厅把起草《河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并于2018年启动了研究起草工作。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深改办及省领导批示精神,成立了《河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起草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广泛深入调研、学习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起草完成《河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河南省科技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河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下一步拟待有关兄弟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后充分借鉴其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优化,适时出台《河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

  待《河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积极统筹推进全省科学数据网络共享服务系统建设,为全省科学数据汇交、宣传、技术支持等提供保障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从事科学数据管理共享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持续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0年6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65816266

联 系 人:郭遂臣

邮政编码:45000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