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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15:25来源:高新技术处 阅读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申报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为做好国家项目(高新技术领域)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并及时向所在区域的科技主管部门报告。

  二、请各主管部门对辖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在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之前将推荐函扫描件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其中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请各主管部门、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填报,及时推荐报送。我厅将根据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按照程序向国家科技部进行推荐。

  联系电话:0371-65908396

  电子邮箱:hnskjtgxc@126.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