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安全月”制度,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5月为“全国安全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全民性的安全宣传教育。1980年4月29日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事业局等10个部委联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首个全国“安全月”广播电视大会。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到会并讲话,全国各地均组织厂矿企职工收听、收看了大会实况。1983年4月28日,以国务院名义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第四次全国“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张劲夫做动员讲话。
1984年4月27日,全国第五次“安全月”活动动员会上,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要求各级政府和经济部门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1984年5月23日,全国“安全月”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全国121个安全文明生产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同意了《报告》提出的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建议。
在连续5年开展 “全国安全月”活动之后, 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后不再搞全国性的“安全月”活动,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