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市县科技

洛阳市科技局落实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推出多项举措


发布日期:2021-08-23 09:20来源: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洛阳市科技局发布《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九项举措》,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企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切实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办实事、解难题,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激发的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支持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研制一批创新技术或产品,带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科技创新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

  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含共建)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30万元。

  三、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行、多元化投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对经市级备案,首次通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市财政对获评优秀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四、支持建设创新创业载体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且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创新创业载体,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五、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领创新发展的导向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直通车制度。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对建有省研发平台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200万元;对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省级瞪羚企业、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省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放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数量限制,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以承担更多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六、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

  每年引进培养一批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较强产业化能力的河洛创业人才(团队),采取“无偿奖励+金融扶持”的方式对创新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七、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深入推行“科技贷”,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确保“科技贷”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500万、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支持,同时享受最低50%的贷款抵押减免。充分发挥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优先通过本地科创基金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八、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等独立创办或联合兴办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给予技术吸纳方交易金额5%、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给予技术输出方交易金额1%、最高10万元的奖励,同一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加强政策引导

  利用科技成果直通车、科技政策巡回宣讲、“万人助万企”调研等渠道进行政策宣讲,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登记、申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进行专门辅导,帮助企业掌握政策,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