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豫发〔2020〕21号)、《河南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09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统计工作,省科技厅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统计工作
2.项目概况:对郑洛新自创区2021年各项政策落实及省、市、区资金支持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整理政策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和资金拨付凭证,与郑洛新自创区三片区沟通核实无误后按要求分类统计,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按要求配合完成后续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8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有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审计、评价、评审等工作业绩;
2.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度综合评价应在前100名;
3.具有充足的人员队伍保障,上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10人;
4.熟悉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发展政策;
5.熟悉郑洛新自创区省、市、区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能够清晰界定资金支出范围;
6.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25办公室)。
3.方式:现场领取(请携带移动硬盘或U盘)。
4.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8点30分。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25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5月17日8点30分。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25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
联系人:朱灿
联系方式:0371-65990399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