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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市场繁荣发展,根据《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8号)有关精神及《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豫科〔2016)155号)要求,经主管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郑州中原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希望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技术转移转化机制模式,集聚高端专业人才,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主管单位加强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在我省转移转化,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2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