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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出台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30 08:47 来源: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促进科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近期,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开封市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建设,完善监督和评估工作机制。

  《方案》以构建统一、高效、透明、规范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为目标,一体化部署科技计划管理和监督、评估工作,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监督和评估工作体系。按照“谁主责,谁接受监督”、权责对等的原则,明晰各方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监督和评估信息平台,加强监督和评估信息共享,实现管理全透明、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发挥专项检查、专项审计、随机抽查、绩效评价、受理投诉等外部监督作用,推动监督方式多样化,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完善监督和评估工作机制。优化监督和评估工作流程,明确监督和评估的内容、时间、方式和要求,注重事前风险防范,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绩效评价和责任倒查,强化对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和评估。规范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率,严格控制现场监督检查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科研活动的影响。三是建立监督和评估结果反馈综合运用机制。强化监督和评估结果的运用,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反馈监督结果,下达整改意见。同时加强规范违规行为的处置,在监督和评估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或者严重失信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暂停项目拨款、追回已拨计划任务资金、取消承担者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对于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下一步,开封市仍将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科技监督评估和诚信建设工作新模式,正确把握当前科技发展的新特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确保科技政策落到实处,有成效,把好作风学风关、守好科研诚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