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
第 569 号
关于落实亩产论英雄,以税收增量返还的激励机制提升民营科技园区运营内生动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民营科技园区发展迅速,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园区的运营建设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投资,因为周期长,所以回报率较差,而日抗风险能力很弱,从社会效益上来说,园区内的企业的发展是否得到高质量的,规模性的发展才是一个园区是否能长期立足的根本,而这些和园区所招商的企业的质量和是否尽心的服务是密不可分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市场的变化,民营科技园区在运营中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园区内招商的企业质量不高,规模偏小,产值和税收不高等问题,所以亟需提升其内生动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以亩产论英雄,实施税收增量部分一定比例返还园区的激励机制。
为了激发民营科技园区的内在动力,建议政府建立以亩产论英雄的激励机制。通过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税收是一个很明确的而且是最重要的数字指标,将注册在园区内的所有企业的纳税总量做一个核定,把每年的园区产生的税收和住年相比较,重视增量,奖励增量相当于奖励园区要不断创造新的价值,具体做法是对税收增量达到约定指标的园区拿增量部分一定比例的返还(当地留成能动用部分的一部分)。即使是政府拿大头,园区拿小头,这种长效激励机制也能够促使园区更加重视招商的质量,对所招商的企业的质量和长期发展都会更加重视,对招商入园的企业的长远发展,都会更加尽心尽责地提供服务,从而在推动园区和企业双赢发展的同时,源源不断的为本市税源的增长作出贡献。
二、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民营科技园区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人才。建议园区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创造力。通过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打造一支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才队伍,为园区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产学研一体化是提升民营科技园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建议园区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研发项目,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各方的深度融合,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生态,推动园区产业的创新
综上所述,提升民营科技园区运营内生动力需要政府、园区和企业共同努力。通过建立以亩产论英雄的激励机制和实施税收增量返还政策等措施,激发民营科技园区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民营科技园区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豫科案〔2024〕76号 签发人:张 锐
办理结果:A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9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谷晶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亩产论英雄,以税收增量返还的激励机制提升民营科技园区运营内生动力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开发区改革工作,将全省开发区由288个整合为184个,其中以高新区为代表的科技型园区,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2023年度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在全省31个营业收入超过400亿的开发区中,有16家是高新区,代表了我省开发区发展的较高水平。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有国家高新区9家,省级高新区42家,培育创建开发区15家,培育建设总数达到66家,“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省级开发区培育创建高新区”梯次培育建设格局初步形成。高新区集聚了高新技术企业4650家,占全省的36%;科技型中小企业8773家,占全省的34%;我省拥有生物医药、先进钢铁材料制品制造、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等8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获批数量并列全国第3,且均位于国家高新区,高新区产业高端化发展趋势日渐明显,引领带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全省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14.3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5.45%,高新区以科技创新引领河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
二、关于税收返还政策的说明
规范统一是财政体制的基本特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要求:“省内同一税费收入在省与市、省与省直管县、市与所辖区、市与所辖县之间的归属和分享比例原则上应逐步统一。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因此,对科技园区实施单独税收返政策还不符合中央政策规定。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以高新区为代表的科技型园区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中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坚持“优化布局、引领带动,对标先进、提级晋位”的发展思路,推动以高新区为代表的科技型园区率先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高新区创新发展实力。以创建国家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为契机,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创新平台等在河南落地,提升我省创新策源与引领能力,引领带动高新区创新发展。引导支持各高新区完善企业创新积分制体系建设,有效撬动社会资源对企业进行精准支持。用好高新区考核评价“指挥棒”,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引导高新区持续晋位升级。总结自创区改革创新经验,对可复制的改革成果在高新区推广,构建以郑洛新自创区为核心、国家高新区为主体、省级高新区为支撑的梯次建设发展格局。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协同发改、教育、工信、财政等相关省直部门,集中优势资源、制定完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双一流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创新型龙头企业等在高新区进行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支持引导高新区与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合作力度,共建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在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先行军、排头兵作用,打造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策源地、主引擎。同时积极推动各省直有关部门,适时研究谋划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
三是推进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支持引导地方政府落实高新区建设主体责任,在创新主体业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引育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上下游协同发展,为高新区产业发展助力赋能,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鼓励支持我省高新区“走出去、引进来”,招大引强,广泛开展沟通交流,将省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有效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实力。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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