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
第 598 号
附议代表签名
(代表单独提出建议的本页可不填写)
关于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提出科技、人才、创新“三个第一”的重要论断。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摆在“十大战略”之首,提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这对科技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基层科技队伍薄弱问题也日益凸显。
我省在历次机构改革过程中,科技管理部门不断被“撤并”。就濮阳市而言,目前全市5县4区(含功能区),仅有濮阳县、华龙区2个县区独立设置科学技术局,其余均包含在工信局或工信科技局,且各县(区)专职负责科技工作的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当前,我省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有三点。一是科技管理部门不健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的“撤并”使中央、省、市的要求部署在向基层传达时产生断档,县级科技工作被边缘化,创新驱动发展动力不足。上级科技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要求没有基层部门对接,影响各县做好科技工作的落实。“撤并”后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减少,缺少统一的政府支持做保障,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大打折扣。二是科技机构人员不充足。目前负责基层科技工作的人员数量匮乏、专业能力不足。基层人员编制数量与工作量不相适应,部分县区长期缺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只能行政、事业人员混岗,其他工作和科技工作“兼职”。科技工作队伍也存在年龄结构不优问题。三是部门职能设置不完善。改革后完成“撤并”的机构未能打破原有的部门界限,尚未实现结构上的整合,下设机构在人事调配、职能设置方面没有做到因地制宜,没有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没有充分发挥科技职能,不利于打通科技创新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在县级设置单独的科技管理部门,保证县科技部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科技创新职责,充分履职尽责,高效便捷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二是增强基层科技机构人员配备。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增加工作人员数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科技管理队伍,完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科技工作现代化水平。三是优化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设置。因地制宜确定目标和任务,明确不同地区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把科技与经济社会结合作为基层科技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基层科技工作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机构职能、优化机构设置,为做好科技工作提供基础和保障。
豫科案〔2024〕16号 签发人:张 锐
办理结果:A
对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魏志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结合省科技厅职能和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并商请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前瞻谋篇布局,全国创新高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前瞻30年的眼光想问题、作决策、抓发展,深入谋划全局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科技创新问题,打好政策、规划、改革、法规的“组合拳”。一是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方案将河南省科技创新委员会调整为中共河南省委科技委员会,负责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系统研究谋划。二是积极推动我省实验室在各自领域打造引领产业加速发展的创新“引擎”。分两批建设了墨子、黄淮、中州、牧原、中原纳米酶、尧山等6家省实验室,我省省实验室总数达到16家。嵩山实验室牵头申报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创新环境”重点专项项目获批。由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键金属冶金的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正式启动,标志着我省省实验室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三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显现。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全省“7+28+N”产业群链,加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体制机制,启动实施19项省重大科技专项、203项省重点研发专项,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带动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四是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大幅提升,跑出国家创新高地建设的“加速度”,交出亮眼“成绩单”。我省研发经费连续7年增速超10%,河南创新发展已全面起势,并成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最显著的标识。
二、做好机构改革,加强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建设
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此次地方机构改革明确,市县两级科技部门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保持相对稳定。二是省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战略,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作出专门部署,楼阳生书记在我省机构改革推进会上强调,市县两级科技部门承担抓科技任务落实的职责,管理职责该集中的要适当集中,该加强的加强,县级科技部门尽可能单独设置。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要求,认真做好市县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强化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设置,加强基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据统计,此轮地方机构改革前,我省县(市、区)级科技管理机构合并设置较多,单设较少,仅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濮阳等6个省辖市中的39个县区级(其中区级24个,高新区7个,经开区2个,示范区2个,县级4个)单独设置科技管理部门,其他县(市、区)级科技管理部门未进行单独设置。此次改革后,全省17个省辖市和156个县(市、区)均单独设置科学技术局。并且在行政编制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向科技管理部门部门倾斜,加强县级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四是通过持续推进全省县域创新工作,遴选长葛、兰考、长垣、西峡等4个县(市)申报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针对性指导,提升创建水平,4个县(市)全部入选,加上已通过首批验收的新郑市,我省共建有5家国家创新型县(市)。创新型县(市)建设激发了县域创新活力,带动了县域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集聚创新要素,以创新驱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五是强化项目引导,提升县(市)产业水平。围绕脱贫县和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市)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组织实施了“肉牛高效繁育与绿色养殖技术示范及推广”等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91项,安排科技项目经费3640万元,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支持县区地方发展培育优势特色产业。
三、注重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提升履职能力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将聚焦职能转变、机制运转等,为创新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一是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各地优化科技管理职能,强化科学技术领域体制机制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由省科技厅、省辖市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成的三级科技服务综合体,建立科技政策服务库、科技创新要素需求库、科技项目建设库,发布战略、项目、平台、人才、企业、载体等六类共56项科技服务事项清单,精准服务创新主体。三是围绕创新型县(市)、农业科技园区和脱贫县优势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组织实施50个以上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支撑县(市)主导产业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86590676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