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
第 796 号
关于深化《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出台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策的建议
一、现状及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技术创新是第一动力。河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紧密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这一目标,旗帜鲜明地把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摆在“十大战略”之首。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等政策文件,绘就了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规划图”“路线图”和“施工图”。
尤其是《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的出台,从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环境、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支持保障科技创新的制度机制和法治环境,是一部综合性法规。但是,该政策条例主要聚焦顶层设计,在具体实施方案层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工作建议
为加速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破除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建议尽快深化《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出台关于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细则的政策文件。
“先投后股”一般是指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项目,先期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金,后期按事先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在被投企业步入发展阶段后,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的一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该模式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研发产出率、技术转化率、成果落地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意义十分重大。这一模式最大的突破点在于,财政资金先按科研项目形式投入,如果完成既定研发任务并获得市场化融资,前期投入转化为公司股权,参照市场化方式管理或退出,如果项目未获得市场融资,则宽容失败,项目结题验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兄弟省市把出台“先投后股”“拨投结合”政策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例如,长三角地区,上海宝山区制订了《宝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方案》;江苏省发布的《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指出“支持省产研院采取“拨投结合”方式实施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浙江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探索“投拨”结合的联动机制”,温州市率先印发《龙湾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西部地区,重庆市高新区发布了《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甘肃省出台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对创新团队实施“拨投结合”机制”;陕西省发布《陕西省推行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资金投资工作指引(试行)》,要加快制定“先投后股”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中部地区,长沙市在《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指出“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探索成果转化“先投后股”等改革举措”;山西省运城市发布《运城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安徽省阜阳市不仅出台《阜阳市推进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试行 )》,还出台了《阜阳市“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从区域竞争来看,科技创新成为稳经济的“定盘星”“晴雨表”,《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3》表明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区域的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明显超越其他省份,这是因为他们拥有充足的创新资源、良好的创新生态。“创新”成为中部六省共同焦点, 谁在科技创新中走在前列,谁就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赢得未来。
三、实施方案
深化《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出台“先投后股”“拨投结合”相关政策,可以将财政资金与社会融资巧妙结合,充分发挥“有形的手”引导作用。主要内容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概念界定
“先投后股”是指先期以科技项目形式向企业“投”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科技成果 “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在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将投入的财政科技经费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形成财政资金循环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支持对象
聚焦我省主导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实验室技术熟化度不够高,暂无社会资本参与,但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突破技术攻关的重点难点,并对其实现产业化有积极预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主要支持对象一是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二是高校、大院大所在豫转化的项目;三是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四是高成长性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资金支持与保障
建议相关单位将“先投后股”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根据“先投后股”项目进展情况给予支持。在“先投”阶段,财政科技经费以科技项目拨付至投资主体,再由投资主体将资金投入被投企业。在“后股”阶段,当触发转股条件时,根据投资主体与被投企业的约定,该笔资金性质转化为投资资金,由投资主体持有被投企业相应股权。
同时,相关部门设立“先投后股”保障资金,用于拟扶持项目行业分析、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合作协议设定、项目审计、投后管理等涉及的第三方费用。
(四)主要实施步骤
建立上下联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开展项目征集,组织专家评估论证项目工作,项目立项后,投资主体签订《项目合同书》,在项目达到《项目合同书》约定的股权转化条件后,对项目承担企业开展股权转化,并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根据《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实施股权退出与收益管理。
(五)尽职免责机制
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相关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勤勉尽责、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免于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投资损失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豫科案〔2024〕83号 签发人:张 锐
办理结果:A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96号提案的答复
王广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出台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策的建议”(第796号提案)收悉,省科学技术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代表所提,《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机制和法治环境,为河南省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落实《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支持方式,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支撑。
一、完善政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构建完善政策体系,凝练高效转化模式,着力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堵点和障碍。一是积极探索试点改革。遴选18家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试点改革,解决科研人员“不敢转、不想转”的问题,累计赋权1600余项,牵引带动试点单位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7.2亿元。二是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发布《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政策,印发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构建了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体系,目前也已着手研究起草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三是推广高效创新模式。首批遴选发布10个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水平高、转化模式推广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典型案例,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效模式在全省推广应用。
二、实施奖补激励,加大转化支持力度。落实《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高校院所、企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后补助方式给予奖补激励,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2019年起,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子最高10%的后补助。近三年,我省共奖补高校院所、企业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53家,奖补金额8412万元。在政策引导推动下,有效激发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2023年,全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项目6000余项,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11亿元,组织技术交流推广及培训活动2700余次,服务企业16000多家,解决企业需求2万余项。
三、完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基金运行。2015年实施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以来,我省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截至目前,共设立23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实现“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中央规定的四个领域基金全覆盖。其中,设有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省财政共出资6.5亿元,总规模19亿元,已投资114个项目,投资额19亿元。
结合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资金投入和支持方式,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提供服务保障。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创新改革方案,明确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类型范围、申请条件、审核标准等,确保财政资金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求精准对接。二是创新支持方式。探索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置“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建立“先投后股”创新改革免责机制、考核机制、投保贷联动机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三是强化基金作用。探索研究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创投类基金、产业投资类基金合力搭建以科创为核心的基金群,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创企业发展,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24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 86231502
联 系 人:郭瑶
邮政编码: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