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发布2025年河南省省级新购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预警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0 16:26 来源: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 阅读次数: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济源示范区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区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有关要求,从源头控制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购置,提高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依据2024年我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调查数据,在综合分析价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总量、年平均运行机时、地域分布等多种要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省拥有数量较多但利用率不高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进行分析论证,编制了《河南省省级新购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预警目录》(以下简称预警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预警目录作为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使用省级财政拨款购置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查重评议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在新购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查重评议,强化预警目录使用,加强审核把关,从严控制预警目录中科研设施与仪器的不合理增长,推进我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