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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区和郑洛新国家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07-01 10:39 来源: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稳经济促增长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85号)要求,切实发挥自创区、高新区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以下简称“两稳一保一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双线嵌合,打牢“两稳一保一促”思想根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两稳一保一促”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将其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万人助万企”为抓手,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双线嵌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深化改革创新,释放创新发展动能。按照全省开发区改革要求,突出放权赋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持续推动“三化三制”改革,着力建立“体制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运作最畅”工作运行新机制。支持在高端人才奖励、主导产业发展、创新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探索实施更大力度的奖补政策。推动郑州、洛阳、安阳、平顶山等高新区开展国家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行本地化的企业创新积分制。高新区、自创区对区内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双创载体提供切实支持,纾困解难。按照整合、扩区、调规、改制的总体要求,探索开展“一区多园”建设,壮大园区规模体量,引领支撑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三、强化政策落地,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一)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在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方面,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进一步优化高企认定管理流程,对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引导和鼓励创新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在创新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方面,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的科研攻关模式和“揭榜挂帅”、PI制等科研组织方式,实施重大专项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直接拨付项目主持单位的“直通车”制度。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发挥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在创新链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移转化。在加大科技金融支持方面,大力推进政策性科创金融工作,定期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强化政银企对接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投放效率,确保“科技贷”应贷尽贷、应贷快贷。鼓励合作银行对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给予“科技贷”延期、展期。

  (二)扎实做好政策宣讲。开展科技政策大宣讲,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企业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精准化服务,切实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困境,确保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采取多种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挥双创载体作用,政府投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双创服务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力开发科研助理和实习见习岗位,鼓励引导区内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依托各级科技计划和创新平台基地,开发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和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区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技能培训、见习对接等活动,有针对性的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开展指导服务。拓展就业创业途径,组织区内创新主体积极参与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国内外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豫就业创业。

  五、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高新区、自创区作为“两稳一保一促”的落实主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抓紧研究出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台账管理,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高新区所在地方政府做好“两稳一保一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督导,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新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高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