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10:51 来源:科技人才与科普处(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0〕100号)、《中原院士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豫财行〔2018〕180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对2022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验收范围:2022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项目。
(二)验收内容: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材料填报
(一)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中原学者工作站建站单位)认真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验收材料经中原学者本人审阅同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验收工作流程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会议答辩验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5623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409房间
邮 编:450008
工作邮箱:zyxz2007@163.com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