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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1 15:53 来源: 阅读次数:

  省科技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省科技厅在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中,省科技厅被通报表扬。2022年全省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143.26亿元,增速12.2%,连续7年增速超10%;截至2023年底,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367亿元;2023年我省“两院”院士增选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新晋“两院”院士3人、外籍院士3人;推行省市县三级科技服务综合体,构建全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做强“两城一谷”区域创新大格局,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2022年我省综合科技创新指数62.31,位列全国第17位,较上年提升2位,依法行政支撑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创新成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最显著的标识。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章党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及厅系统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共组织5次党组中心组、厅长办公会学法。

  (二)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厅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工作与创新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建立法治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向省政府和科技部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定期召开厅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落实、《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立法等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指导各省辖市法治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2022年各省辖市法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科技领域高质量立法。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科技创新重大改革成果制度化。开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立法调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配合省人大做好《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以及中原农谷、医学科学城立法工作,参与《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全年完成立法征求意见办理85件,用高质量立法保障和高标准推动法规实施为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印发《中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规则》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办公会议规则》,对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会议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贯彻落实《河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制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为重大决策、立法、行政复议、协议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提供法律意见90余次。健全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通过问卷调查、跟踪调研、指标考核等方式,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适时调整。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完善执法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换证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省司法厅和河南大学的合作项目《以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抓手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策略、路径研究》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丰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理论研究体系。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7件和省政协委员提案104件。印发《中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2023年巡察工作方案》,对两家厅属事业单位开展政治监督。制定出台《中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厅党组与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组组会商”,坚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实现“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贯通落实。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对厅属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2022年度创新研发专项省级财政资金7.5亿元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2023年2889.5万元科技管理经费进行事前审核。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方向的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优化重大创新项目遴选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首席专家负责制”等制度。规范重大创新项目的评审程序,重大创新项目论证专家按照“三三制”原则配备,其中企业专家、行业专家、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各占三分之一,增加网评和现场考察环节,进一步保障提升项目质量。完善河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平台,从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到结项验收实现全流程、一站式网上办理。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高效化。切实做好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内部审批职能配置重塑和审批流程再造,及时梳理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进政务数据整合,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做好构建全省一体化大数据政务服务体系,解决“数字烟囱”“数字孤岛”,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和供需对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面审核,对有变动的政务信息及时撤销和更正,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全面。

  (三)着力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在全省推行省市县三级科技服务综合体,成立由省市县(区)三级科技管理部门组成的科技服务队伍,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创新服务,构建全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参与研究制定《河南省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总体方案》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配套改革方案,做好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参与评价体系中“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的设计和数据抓取,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推动地方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全省高企总量达1.28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3万余家,202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686亿元、享受企业达17938户,全省“科技贷”累计支持科技型企业2604家(次)、150.89亿元。

  (四)强化科技监督和信访工作。围绕构建一流创新生态,不断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制度、诚信审核制度、诚信案件调查制度、重大科技活动监督制度、联合奖惩等制度,将科研诚信切实落实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2023年,对9.5万个单位(个人)开展诚信核查。印发《省科技厅信访(网络舆情)工作方案》、《省科技厅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和《省科技厅信访工作制度》,落实接访报备制度,认真解决来访来函,积极主动为科研人员排忧解难、化解纠纷。

  四、强化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思维水平

  (一)强化党员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厅党组扩大会议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把法治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等形式,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二)创新法律法规宣传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全省科技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科技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9月13日,联合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园入企宣贯培训会,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助推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将科普与普法相结合,在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巡讲等全省性科普活动中,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法治水平提升,采取专家法律讲座、举办学习研讨班等方式多维度培养法治思维,围绕业务职能购买学习资料、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要点等发放业务骨干学习,树立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升法治素养,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