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
第 432 号
关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成果转化支持力度的建议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则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抓手。
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经济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科技商业化、产业化的关键步骤,更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省在2019年3月印发了《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提供了解决方案,但对于后续如何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还没有出台具体措施。
因此为促进我省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使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支持中试熟化平台、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等创新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中试熟化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工厂的重要桥梁。支持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其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工程化开发等服务,提高科技成果成熟度。
二、落实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技术转移转化支持范围和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对自研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提高对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年度补贴额度限制,降低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资金申请门槛,如取消对企业利润等要求的限制,使凡是真实实现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都可享受到政策支持。
三、强化市场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引导地位,
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强化成果转化的市场需求牵引。鼓励企业牵头建设专业性或综合性中试小试平台并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探索实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运营机制,加速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企业产出和转化科技成果能力。
(四)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创新平台”开展成果对接,推动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平台、重点高校院所实现有机联动,引导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颠覆性技术重点项目、国家科技奖项目等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对实现落地转化的项目,给予一定财政支持。
豫科案〔2025〕42号 签发人:张 锐
办理结果:A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2号建议的答复
陈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成果转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32号建议)收悉,省科学技术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谋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着力探索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模式,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成果转化热情,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创新动能。
一是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载体。以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关键环节支撑能力为抓手,布局建设了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实现“研发-中试-产业化”全链条无缝衔接。命名建设61家省中试基地,在全国率先发布服务清单,实现28条重点产业链全覆盖,挂牌运行以来开展中试服务项目7220项,中试服务新产品9583个,中试转化落地成果数量2099项,实现中试服务收入33.51亿元,为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启动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发布《河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支持郑州、安阳等省辖市出台市级政策,以试点等形式引导建设概念验证中心20家,组织开展省概念验证中心遴选和培育工作,明确了建设主体、建设条件及工作程序等。
二是实施成果转化奖补激励。落实《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高校院所、企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后补助方式给予奖补激励,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2019年起,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子最高10%的后补助。近三年共奖补高校院所、企业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08家次,奖补金额1.3亿元。2023年,组织开展2021、2022年命名的36家省中试基地绩效考核工作,下达专项经费1400万元,对绩效考核结果较好的10家省中试基地,给予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资金奖补,支持中试基地完善平台研究设备条件、提高研究服务能力。
三是壮大成果转化创新主体。以市场主体创新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生态体系。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四有”覆盖率达到77.76%,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新组建11家创新联合体,总数达39家。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我省启动实施的21项重大科技专项中,企业牵头实施的有11项,占比达到52%。推动9325家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共351亿元。发挥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聚焦“一市县一特色产业”,联合省财政厅实施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省市联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2024年共投入资金3.35亿元,为赋能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创新支撑。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常态化举办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院校企业面对面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近3年通过对接活动组织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发布科技成果1200余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200余项。
四是完善成果转化服务网络。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机制,搭建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促进技术要素与人才、资金、产业等要素融合。构建“1+4+N”技术转移体系,依托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8家分中心,推动技术成果跨区域流动对接,今年以来,洛阳、周口、新乡、安阳等8家综合性及产业分中心共组织开展技术转移对接活动50余场,挖掘发布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超过3000项。强化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育,近三年每年举办线上线下专项技术转移培训班40余期,目前已培育全省初、中级技术经纪人达到6000余人。线上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共入库技术需求6500余项,技术成果近7.2万项,促进成果及需求对接9400余项。
结合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大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一是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围绕河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科技创新需求,对平台、人才、资金等关键创新资源系统布局,为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夯实根基。支持引导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到省内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壮大企业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二是加强成果转化平台载体支撑。鼓励企业牵头建设专业性或综合性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探索实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运营机制,加速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企业产出和转化科技成果能力。建立健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铺设更加贯通的转化链条。三是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引导科研院所、高校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畅通科技成果从校园走进企业、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论文著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渠道,围绕全省产业布局,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2025年7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0371- 86231502
联系人:郭瑶
邮政编码: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