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处
发布日期:2021-12-27 11:02 来源: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阅读次数:
组织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发展预测和需求分析,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协助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实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90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