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工作流程

 一、提交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向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在“科技部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仅发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企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完成网上变更操作。发生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先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栏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再填报申请书,完成网上变更操作。

    二、汇总上报。当地科技部门对企业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并将变更报告一份、企业变更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寄送至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

    三、组织审核。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变更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变更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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