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
第 688 号
说明:1.要一事一建议;2.建议正文请打印或用钢笔、毛笔书写清楚,勿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3.编号、分类及处理意见请代表不要填写;4.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一定要填写详细、清楚。
附议代表签名
(代表单独提出建议的本页可不填写)
建议正文专用纸
关于支持焦作纳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享受自创区相关支持政策的建议
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赋予河南的一项重大战略。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要求河南打好“四张牌”,强调“要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为主导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中原城市群自主创新示范区,原定包括郑洛新焦四市。由于当时焦作市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尚未获批,未能及时纳入省政府正式上报的中原城市群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6年3月,我省创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2017年6月28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实施方案》(豫自创〔2017〕8号),确定在其它国家高新区中择优遴选一批辐射区,构建形成“3+N”自创区发展格局。2017年8月,我市向省政府申请将焦作国家高新区作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后因政策调整,焦作国家高新区6个单位于2018年11月获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单元。
目前,省委、省政府着眼“两个大局”,把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上升到战略高度,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要求坚定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这个“华山一条路”。对于焦作来说,提出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就是落实省委部署、紧跟全省步伐、融入全省大局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省级层面进一步理顺自创区体制机制,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探索经验,为构建全省一流创新生态、打造全国创新高地注入新的动力活力。
为此建议:将焦作纳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在创新平台、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项目布局上给予考虑,在专项资金、优惠奖补等方面同等享受自创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