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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验收和省应用数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15:31 来源:基础研究处 阅读次数:

豫科基〔2023〕4号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豫科〔2018〕169号)、《河南省应用数学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豫科〔2020〕16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批准建设的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期满验收和2021年认定的省应用数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考核对象

  (一)验收对象:2020年批准建设的17家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见附件1)。

  (二)考核对象:2021年认定的2家省应用数学中心(见附件2)。

  二、验收考核工作流程

  验收和考核工作采取“绩效自评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绩效自评:请相关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单位根据申报时提交的建设计划任务书,认真组织对相关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建设验收总结报告(见附件3);请相关省应用数学中心依托单位认真总结2022年度建设运行情况,形成2022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见附件4)。

  1、线上填报:请各依托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平台载体栏目填写以上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依托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的时间为3月14日8:00至3月23日18:00,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3月27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

  2、纸质材料提交:系统关闭前,请导出纸质材料请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于3月29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二)现场考察: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听取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材料、查看平台建设条件,并质询答疑。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验收考核结果将作为平台年度经费支持和今后调整布局的重要依据,请相关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数据等行为。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及时上报。逾期不提交自评报告、不配合现场考察工作的,按照验收不通过或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吕航  0371-65908672(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原野  0371- 86550957(省应用数学中心)

       电子邮箱:kjtjcyjc@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2307房间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附件:1. 参加验收的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名单

                  2. 参加年度考核的省应用数字中心名单

                  3.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验收总结报告(格式)

                  4. 河南省应用数学中心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格式)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