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3〕115号
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估范围
2021年组建的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绩效评估原则
评估将基于管理需求和中心的功能定位,充分考虑中心的公益性和建设、运行阶段特点,注重产出和服务,全面评价。评估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原则:
客观三公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评估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依靠专家,注重实效。
注重实绩原则。对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科研产出、科研成果的临床推广与转化进行量化评价,为差异化支持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
精准定位原则。注重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作用,面向我省疾病防治需求和临床应用,打造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
引领发展原则。通过评估进一步强化中心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强化中心的网络建设、临床转化和公共服务功能。
三、绩效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由“中心”的建设水平、科研产出、公共服务等三个方面指标构成(见附件2)。其中建设水平主要包括中心建设、网络建设、发展潜力等内容,科研产出主要包括协同研究、临床转化、学术地位等内容,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技术推广、网络服务等内容。通过多方面收集信息、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算评估。
四、绩效评估方式及相关要求
绩效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共同组织。采取中心自评价、专家现场考察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一)提交材料:各中心依托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绩效评估自评报告(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处,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估:需准备“中心”近两年运行情况PPT(不超过15分),并做好答辩准备(不超过10分钟)。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230277 0371--65958021
电子邮箱:syhenan2021@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21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