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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16:07 来源: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处 阅读次数: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不仅和经济、就业、区域创新生态息息相关,还关乎我省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全国一流创新高地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我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地评价工作机构应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条件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自主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信息填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参评提交材料过程中,企业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作为评价入库责任主体,企业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2. 对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各地评价工作机构应坚持“严标准、快审核”工作机制,对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报送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特别要加强对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审验,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对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和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评价工作机构须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在平台填写实地核查结果。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3. 各地对审核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及时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发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水平服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条件地区可结合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探索对重点产业链上企业开展研发监测分析。

  4. 各地评价工作机构应建立常态化监督监测机制,综合运用即时监督、异议复核、动态监测、集中抽查等手段,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处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告。服务管理过程中要时刻践行“阳光政务”理念,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异议、投诉、举报信息, 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5.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和“万人助万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科技服务综合体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壮大企业群体规模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并重,加快从研发管理到创新服务的转变。要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比照省级层面考核指标设置,将培育工作列入当地“万人助万企”活动考核评价指标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补贴。对各地考核所需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数据,在保证企业数据信息安全前提下,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全力配合。

  6.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积极发动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评价,注重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孵化载体建设、创新创业大赛等涉企服务工作的协同,强化部门内部信息互通,形成工作联动和合力。要及时掌握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科技贷”、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评参与高层级科技项目等情况,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正向范式案例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7.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机构队伍建设,要组织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机构开展政策培训、产业培训,着力把教育和实践结合起来,强队伍和强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机构的履职能力,提高政策解答和产业理解能力,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平,锻造一支既懂政策、又了解产业的“明白人”队伍。

  8.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纳入科技监督范围,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探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联合惩戒机制。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按照规定移除异常名单的企业可正常申请入库,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审核公示。

  9.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试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对照年度目标,压茬开展工作,于10月中旬完成全部企业审核提交工作。要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报送提炼工作经验做法,于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和3-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典型案例。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0371-6599010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371-61653692


  附件:1.2024年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情况表

                  2.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操作说明